本报西峰讯依据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、《药品管理法》、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》、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、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》、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及《甘肃省药品医疗器械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(试行)》精神,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经过认真研究讨论,制定了《庆阳市药品医疗器械突发重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(试行)》,经2007年11月13日局务会议通过,已印发各县(区)各有关单位试行。
《预案》确定了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任组长,副局长、纪检组长任副组长,市局办公室、药品市场监督科、医疗器械科、药品安全监管科、法规监督科、监察室、市药检所、稽查队及药品不良反应检测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级药品、医疗器械突发重大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,明确了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,建立了突发重大安全事件应急与报告体系,细化了突发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与处理程序,从保障措施与相关人员的责任作了进一步的强调,为有效预防、及时控制和处置各类药品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,最大限度地消除因药品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带来的危害,维护正常社会秩序,确保人民群众使用药品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提供了科学、快捷、有力地保障措施,必将有效的预防及控制各类药品、医疗器械突发重大安全事件的发生与发展。(史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