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宁县讯近日,宁县工商局查处了一起利用非法广告欺诈消费者的违法案件,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,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。
今年以来,宁县工商局继续深入开展“打虚假、树诚信”广告专项行动,以惩治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,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。10月20日,宁县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,有人在县城人民路九龙宾馆一楼从事羊毛衫展销活动,其广告宣传“最后八小时”对消费者存在误导和欺诈,请求查处。接报后,工商局立即指派注册股、东城工商所对此事进行调查。经查,当事人刘心国系安徽省怀宁县黄墩镇松林村村民,于9月24日在县城九龙宾馆一楼租房从事羊毛衫展销活动。当事人为了达到促销的目的,在未经工商机关审查广告内容、登记批准的情况下,连续多天擅自利用广播、车体、传单等媒介以“亏本大降价”、“亏本大甩卖”、“最后八小时”等内容在县城大街小巷进行公开宣传,使很多消费者产生误解,并引起群众的不满。宁县工商局依据《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》的有关条款,对当事人的经营行为做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没收宣传磁带3盒、广告牌3面、传单1000份,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。(张建林麻云超)